1. 概述
粗略的说, 范畴 是由 一族 对象 (例如 集合, 或者各种 代数结构) 以及这些对象间的一族 态射 所构成的结构, 但如果只使用集合承载这些范畴中的对象, 例如考虑 集合范畴
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, 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一些补救方案:
- 考虑 Von Neumann-Bernays-Gödel 集合论, 类 在该集合论中是基础的元件, 而 集合 则被定义为 “可以为其他类的元素的类”, 而所谓的 类 > ^e98239 就是不可以为其他任何类的元素的类, 因此考虑使用真类作为对象集的定义;
- 仍将对象集定义为 集合, 但对该集合施加除 Zermelo-Fraenkel 集合论 以外更多的公理, 以保证集合的大小总是处于合适的范围内, 称该集合为 Grothendieck 宇宙 (简称 宇宙).
如果采用 方案 1, 我们无法在 类 > ^e98239 上量化, 即如果我们考虑一些真类上的问题, 那么由所有真类 成的范畴, 其中 “所有真类的类” 依然会导致问题, 因此该方案被否决掉了.
方案 2 正是我们所需的, 宇宙就像是一道 “防火墙”, 在其内可以进行绝大部分常规的集合论操作而不涉及到 类, 并阻止了不合法, 有可能违反规则的操作.
事实上一个宇宙
那么所谓的宇宙
2. 定义
定义 1 (Grothendieck 宇宙)
注记 2
历史上, 定义 中的
是不必要的, 但在如今大多数书本上我们仍要求这个性质. 现在让我们讨论一些关于宇宙的相关结论.
定义 3 (
-集 与 -小集) 设
为任意集合, 且 为宇宙, 分别定义:
- 若
, 则称之为 -集; - 若
与某一个 -集 等势, 则称之为 -小集; - 若
并非 -小集, 则称之为 -大集.
3. 相关性质
3.1. 基本性质
命题 4 (宇宙的基本性质)
命题 5 (宇宙的集族之交仍是宇宙)
3.2. 与不可达基数的关系
公理 6 (宇宙公理)
设
为任意集合, 皆存在宇宙 使得 .
4. 相关概念
5. 术语翻译
| 中文 | 英文 |
|---|---|
| Grothendieck 宇宙 | Grothendieck universe |